2月12日,南京警方发布2026年1月多起无人机“黑飞”违法典型案例。
2026年1月1日至1月25日,王某在未报备、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,多次在江宁区管制空域操控无人机飞行,最大飞行高度500米,对军事训练造成干扰和威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2026年1月7日,池某操控无人机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净空巡视检查区域飞行,距离机场仅4.6公里,对民航航空安全构成威胁。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,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对池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2026年1月22日,裴某在未报备、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,操控无人机飞入江北新区管制空域。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,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对裴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2026年1月29日,竺某在未报备、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,操控无人机在玄武区管控空域飞行,最大飞行高度500米,且飞行航线经过军事核心区。根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,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对竺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