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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空管办加强规范 低空管理系统建设

   2025-11-28 30
导读

记者11月24日从中央空管办获悉,中央空管办日前制定出台《国家级和省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(1.0版)》《国家级和省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交互规范(1.0版)》,对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规范。据中央空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上述文件,中央空管办将统一空域管理、飞行信息、飞行服务等模块

记者11月24日从中央空管办获悉,中央空管办日前制定出台《国家级和省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(1.0版)》《国家级和省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交互规范(1.0版)》,对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规范。

据中央空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上述文件,中央空管办将统一空域管理、飞行信息、飞行服务等模块接口,规范飞行申报、告警、联动处置等功能要求,全面加强全国低空飞行活动动态监管与服务。同时,组织各地区空管协调委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人员专题培训,系统提升规划、建设、运行、管理能力,推动低空管理系统建设向“规范有序、安全可控”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转变。

这名负责人介绍,规范低空管理系统建设,要坚持严控风险,一体打造低空空管、联合监管等核心功能,完善航空器登记、人员资质认证、用空审批、电子围栏等监管功能,实现对有人与无人驾驶航空器、国家与民用航空器的统一管理与防控;坚持全国一体,按照“国家—地区(省)—市”三级构想,体系设计全国统一的一体化平台架构,实现“一窗受理、一网通办”和“全过程监管”;坚持数据共享,通过跨部门的统一数据底座,纵向贯通国家、省、市级平台,横向连接网信、发展改革、工信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气象、民航等部门有关系统,实现飞行信息按需共享、飞行活动联动监管;坚持科技赋能,推动人工智能与低空管理深度融合,增强基于大数据、大模型的空域规划、航迹预测、冲突预警、计划审批、飞行调配等能力,拓展有人/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新模式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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